温州市某眼镜生产加工公司成立于2001年,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,2020年2月,该企业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却因2017年一条环境违法记录受阻,需要凭生态环境部门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完毕证明才能办理贷款业务。生态环境部门查询到2017年7月4日该企业因违反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验收制度受到瓯海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生产和罚款,现已整改到位。2020年3月,该企业向温州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提交了要求信用修复申请表,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程序对其信用修复进行了公示,公示后给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,帮助企业顺利办理了贷款业务。
信息来源:浙江省生态环境厅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