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水局部处理内容
给水局部处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∶
(1)除浊∶ 去除水中悬浮物质,提高水的透明度。
(2)脱色∶ 去除水中因含铁、锰等重金属和有机物所产生的色度。
(3)除臭;去除水中因含酚类、石油类、藻类、植物腐烂、水中加氯等所产生的异臭味。
(4)除有机物∶ 去除水中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各种有机物质。为腐殖酸、蛋白质、洗涤剂、杀虫剂等。
(5)除重金属∶ 去除水中过量的和有害的重金属物质。 为铁、锰、汞、铬、镉、铅等。
(6)降低硬度和盐分∶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生活用水 (如高质饮用水、热水等),需降低硬度和含盐量。
(7)除菌∶由于二次污染使水质恶化的城市生活给水,还需进一步杀菌处理。(8)除氧∶因为含氧量过高易于引起设备和管道的腐蚀,需进行除氧处理。
(9)防垢、除垢∶由于水中硬度较高,而产生设备和管道的结垢和腐蚀,影响正常供水,而需进行防垢,除垢处理。
上述处理内容中 (2)、(3)、(4)、(5)、(7)项属于城镇生活给水由于二次污染等原因致使水质恶化,需再进行处理以达到饮用水的标准。其余项目是由于用户对水质有特殊要求,需要进行深度处理以满足用户的需要。